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近日印發《江西省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明白本》,《明白本》涵蓋了補貼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及體系提升、產業發展、農業綠色發展、鄉村建設行動、農業支持保護、鄉村振興銜接等多個方面的政策內容。力求通過簡潔明了的文字,對各項政策的依據、補貼對象、補助標準等進行詳細解讀,讓大家能夠看得懂、用得上。希望這本明白本能成為您身邊的政策顧問,助力您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充分享受政策紅利。
本期更新補貼類項目中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1、政策依據
《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0年中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及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財農〔2020〕3號)、《江西省財政廳辦公室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贛財農辦〔2021〕2號)、《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一次性補發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贛財農〔2024〕47號)、《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預算的通知》(贛財農指〔2024〕59號)。
2、支持方向
主要用于支持保護耕地地力,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3、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原則上為全省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戶。對國有農場耕地和村集體未發包到戶的耕地,補貼資金直接發放到國有農場和村集體。
4、實施標準
自2024年起,全省執行112元/畝的基礎補貼標準+一次性補發(具體標準根據當年資金情況測算)。
5、負面清單
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予補貼。對拋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補貼資格,待復耕后重新納入補貼范圍。
6、補貼程序:
(1)核實補貼面積。按照“村組登記、兩榜公示、鄉鎮初核、縣級確認”的程序,對農戶補貼耕地面積進行核實。
村組登記。村組按照補貼面積界定的要求,對農戶耕地地力補貼面積(確權面積或二輪承包面積)進行逐戶登記,經農戶簽字確認、張榜公示等程序后,將登記到戶的耕地面積上報鄉鎮。村集體耕地由村組登記,經村小組長和村委會主任簽字確認,必須同農戶耕地面積一并張榜公示后上報鄉鎮。對不予補貼范圍的耕地,在登記時要進行核減。
鄉鎮初核。鄉鎮(農場)組織對村級上報的農戶和耕地面積情況進行核實,核實無誤后,匯總上報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國有農場耕地由各總(分)場登記并由總(分)場法人或場長簽字確認,經張榜公示后報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縣級確認。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組織對鄉鎮上報的補貼耕地面積情況進行核查,同時,對國有農場和村集體耕地進行核查,最終確認全縣享受補貼的耕地總面積。
(2)上報補貼面積。縣農業農村局會同財政局,以農財兩家文件逐級上報補貼面積;設區市匯總各縣(市、區)補貼面積后,以農財兩家文件形式分別上報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
(3)撥付補貼資金。省財政廳會同省農業農村廳根據各縣(市、區)申報的補貼面積,核算分配補貼資金,并將補貼資金切塊下撥至各縣(市、區)。縣(市、區)將補貼資金通過社會保障“一卡通”撥付到農戶,并進行張榜公布,同時,還需將補貼資金發放情況在縣政府或縣財政、農業農村等部門政務網站上進行公示。
7、農業農村部門責任清單:
省級部門責任:省級財政、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制定全省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及實施方案,確定補貼對象、標準和程序等;根據各地上報的耕地面積測算資金并下達;加強對補貼工作的指導、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確保政策落實。
市級部門責任:市級財政、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轄區內補貼政策實施,匯總審核縣級上報的補貼面積,及時向省級報送相關數據;做好轄區內補貼資金監管和監督檢查工作。
縣級部門責任:縣級財政、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補貼政策具體落實,按規定組織補貼面積核實,核減不符合條件的耕地,通過社會保障“一卡通”及時發放補貼資金(國有農場和村集體按有關規定發放),公開公示補貼情況,嚴格資金專戶管理,杜絕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違規行為。
注:本文由農機網(m.azho.cn)整理發布,資料來源: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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