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農業農村廳印發了《甘肅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優機優補”“有進有出”工作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要求聚焦補貼范圍和補貼標準確定,集中資源支持有利用大面積單產提升、生產急需、技術先進、性能可靠、群眾歡迎的高效適用機具,有力有序淘汰過時落后的農業機械,加快促進先進智能農機裝備研發制造和在用一線農機結構優化調整,引領推進農業機械化高質量發展。
《實施方案》提出了加力實施“優機優補”、加快補短板創新機具有序列補、有序推進“退坡退出”等重點任務:
在國家確定的4類機具機具基礎上,自主確定不超過6類機具,納入“優機優補”范圍,及時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優機優補”機具目錄。根據“優機”遴選評價等情況,定期發布“優機優補”產品清單;
對取得研發突破的創新短板機具、亟需熟化定型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首臺(套)或首批次農機裝備,通過農機創新產品、特定補貼支持等政策措施,加快納入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范圍;
對省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落后、性價比低、適用性差、群眾反映問題較多、市場接受度不佳的機具,通過降低補貼額測算比例,逐步退出補貼范圍。
對于“優機優補”機具清單,《實施方案》明確,將國家明確的
播種機、主要糧油作物收獲機械、單北斗輔助駕駛系統、高端智能和丘陵山區適用拖拉機等4類主流機具納入“優機優補”范圍。同時,在充分考慮區域協同基礎上,自主確定不超過6類機具納入“優機優補”范圍。平原地區重點考慮有助于大面積單產提升、農機應用同質化程度較高、機械化水平較高的產業和環節的機具;丘陵山區重點考慮有助于提高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生產機械化水平、滿足農業生產急需的關鍵機具。
對于“退坡退出”機具清單,《實施方案》指出,研究確定退坡退出機具清單,對退出機具應在2026年底前退出,退坡退出清單在實施前3個月向社會公布,確保政策預期穩定。



注:本文由農機網(m.azho.cn)整理發布,資料來源:甘肅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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