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前下達2026年中央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相關省級單位:
現將2026年中央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提前下達給你們(詳見附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的資金是中央提前下達的2026年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未明確具體任務的農業產業發展專項以及經營主體能力提升專項,按各市縣2025年已下達中央專項資金占比核定預撥,2026年實際下達資金額度、工作任務清單及對應績效目標,根據財政部和農業農村部正式文件下達后另行確定。
二、各市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要密切合作,提前謀劃使用方向,做好項目儲備。
三、請各市縣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范資金管理,實行涉農資金管理“陽光操作”,全面推進公開公示等制度,做好資金監管。市縣通過2026年省與市縣財政結算辦理,收入列“1100252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結算項目,支出列“21301農業農村”(其中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列“2130120穩定農民收入補貼”),待2026年預算執行年度開始后,及時組織項目實施,按程序及時撥付使用。
四、下達給省級預算單位的中央資金,“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請列“2130121農業結構調整補貼”,“近岸近海外海漁業資源調查養護”請列“2130148漁業發展”,“漁業資源保護”請列“2130135農業生態資源保護”科目,“高標準農田建設”請列“2130153耕地建設與利用”;非部門預算單位的中央資金下達到省農業農村廳,由省農業農村廳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要求撥付至相關項目單位。
五、糧油生產保障資金、耕地建設與利用資金、農業產業發展資金、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資金、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動物防疫補助)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市縣財政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其中,糧油生產保障資金按擴種油菜、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和其他支出方向追蹤,耕地建設與利用資金按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支出方向追蹤,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按農業生產防災救災、水利救災、動物防疫補助支出方向追蹤,相關預算指標在接收、登錄和下達等各個環節應單獨列示。
六、請各市縣、各相關省級單位根據相關要求,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工作,同時,各市縣(單位)要完成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滿意度≥90%的績效指標,7月31日前將補貼發放總結、發放情況匯總表及資金結余情況以正式文件形式報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
附件:2026年中央農業相關轉移支付提前下達資金分配表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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