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加快促進先進智能農機裝備研發制造和在用農機結構優化調整,湖南省于近日正式出臺《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優機優補”“有進有出”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完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加力推進“優機優補”“有進有出”,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高質量發展,該方案明確兩大核心:
1、對技術先進、性能可靠、智能化程度高,或能解決丘陵山區“無機可用”問題的機具,認定為“優機”,補貼額度最高可提升至40%。單機補貼限額按照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相關規定執行。先行選擇履帶拖拉機和移動式烘干機作為優機優補機具,后續根據實施情況適當增加優機優補機具種類。詳情見下表:

注:每年對新列入優補范圍的優機進行綜合評價。評價得分排后的,次年退出優機優補范圍,且兩年內不得重新列入。
2、對保有量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品類,降低補貼比例直至完全退出補貼范圍。將輪式拖拉機(動力換擋和無級變速除外)的補貼額測算比例下調至15%,對保有量過多的或技術相對落后的檔次,補貼額測算比例不超過10%。2026年底,手扶式拖拉機、兩輪驅動輪式拖拉機等退出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范圍。詳情見下表:

同時,還明確指出要運用農機作業信息監測平臺,及時掌握優機作業和使用情況,杜絕優機不優現象。對出具虛假鑒定證書和檢測報告的機構,騙套補貼的企業、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從事優機跨區倒賣的行為,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同時,要嚴厲查處利用職務之便為農機生產企業開方便之門謀取私利的補貼工作實施人員。
資料來源:湖南省農機事務中心、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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