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熱點關注】 10月15日,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發布《重慶市關于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相關工作要求的通知》,對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相關工作要求作了通知。
關于對失信企業限制補貼產品資格的相關要求
2019年10月11日起,限制失信企業參與重慶市農機補貼產品投檔,限制其產品補貼資格,在輔助管理系統中禁止產品出廠編號及
發動機號的添加和產品分配等操作。補貼產品被封閉未解除的,保持原封閉流程不變。
2019年10月11日之前已購買失信企業生產的補貼產品,但尚未申報補貼的(以購機發票時間為準),于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申報。
失信企業信用已修復的,可繼續參與重慶市農機補貼產品投檔。
關于2019年度一覽表調整后機具補貼受理的要求
農機購置補貼,在2019年10月15日之前已購機但尚未申報補貼的(以購機發票時間為準),按原補貼標準執行,并于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申報。10月15日(含)后購機的(以購機發票時間為準),于2019年11月1日開始按新補貼標準申報。
新產品及植保無人飛機補貼試點,在2019年6月18日之前(以購機發票時間為準),已購機但尚未申報補貼的枝條
切碎機、果樹
修剪機、遙控飛行噴霧機、田間運輸機,按原補貼標準執行,并于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申報。其中,田間運輸機還需提交2019年6月18日前的驗收合格證明。2019年6月18(含)后購機的(以購機發票時間為準),于11月1日開始按新補貼標準申報。目前新產品及植保無人飛機試點受全市資金總量控制,原則上先申報先享受,用完即止。本年度因受全市資金總量控制尚未申報的,可在下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申報。
關于2019年度批歸檔產品啟用企業須知
企業登錄后,須及時完善企業相關信息,產品的相關信息不能修改,如需修改須提交修改申請。
關于2019年第二批投檔工作安排
《通知》要求各補貼政策參與主體,要加強政策宣傳,相互告知,政策實施過程中,購機應及時開具購機發票,并及時申報。重慶市政策調整時間節點主要以購機發票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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