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補貼動態】 3月10日,北京市農業農村局發布《關于報送2020年種業企業農機購置需求的通知》表示,此前2019年12月27日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2019-2020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相關工作的通知》(京政農發〔2019〕163號)對享受本市農機購置補貼的條件進行了明確規定,其中屬于*或市級農業產業化重點的,購買的固定安裝類機具在自有外埠基地安裝使用的也可享受購置補貼。
請符合享受購置補貼要求的種業企業填報《北京市種業企業2020年農機購置需求表》(附件2),所填報的農機具應為2020年內計劃購買的,不在“2019-2020年度北京市農機購置補貼品目范圍”內的也請填報并標注,作為今后豐富品目范圍的參考。
此前的《關于進一步做好2019-2020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相關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指出:“本市的'*農業產業化重點'或'市級農業產業化重點',購買的固定安裝類機具可以在自有外埠 基地安裝使用。購機者需提交的材料和相關要求,按照《北京市農機購置補 貼機具投檔和核驗規定(試行)》執行。”
小編提醒,請符合條件的種業企業于3月20日前填報《北京市種業企業2020年農機購置需求表》并發送至zhongyechu@163.com。此次為先行對本市種業企業2020年度購置農機需求進行摸底,后續關于購買及補貼申請、兌付等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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