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通知公告】
運農機函〔2020〕16號
運城市農機發展中心
關于部分農機產銷企業及購機者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處理情況的通報
各縣(市、區)農機中心、各相關產銷企業及購機者:
2020年1月14日,我中心對濰坊華夏
拖拉機制造有限公司等七家產銷企業做出聯動處理,封閉了相關產品和經銷企業在我市的補貼資格。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有關規定,結合相關縣(市、區)農機部門的調查結果,經研究對有關產銷企業和購機者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對濰坊華夏拖拉機制造有限公司監管失責的行為做出警告處理;對宏力重工有限公司監管失責的行為做出警告處理。從即日起,恢復華夏拖拉機制造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華夏1404型拖拉機及宏力重工有限公司生產的德拖1404型、1604拖拉機在我市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2.洛陽市博馬農業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寧津縣慶豐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未發現違規行為。從即日起,恢復洛陽市博馬農業工程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博馬-X1304型拖拉機及寧津縣慶豐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9YQ-1800型撿拾
壓捆機在我市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3.夏縣瑞豐農機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未發現違規行為,從即日起,恢復夏縣瑞豐農機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在我市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4.恢復新絳縣農民呂新義(身份證號碼:(142726198003040317)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5.依據《審計事項移送處理書》(運審農移〔2019〕51號)提供的線索,根據農機購置補貼有關規定,暫停運城民眾農業機械有限公司經銷補貼資格四個月并將1.41萬元退交國庫;暫停夏縣遠大農機銷售有限公司經銷補貼資格四個月并將2.685萬元退交國庫。(暫停期為:2020年1月14日-5月15日)
6.夏縣農戶馬衛國(身份證號碼:142730198111280312)、張根鎖(身份證號碼:14273019611219031X)隱瞞補貼事實、擾亂補貼秩序,對補貼政策實施帶來較大影響。即日起,給予馬衛國、張根鎖三年內不得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處理。
7.因此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產銷企業自行承擔。
8.暫停期滿后,違規經銷企業和購機者提交有關書面申請后,按程序研究作出進一步處理意見。暫停期滿后6個月內未收到有關企業和購機者書面申請的,視為主動放棄在我市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原則上不再恢復。
各農機購置補貼產銷企業和購機者要以此為鑒,嚴格遵守國家補貼政策,強化誠信建設,切實履行參與補貼政策實施的主體責任和義務。
運城市農機發展中心
2020年4月13日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