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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網 熱點關注】 為落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有效防范遏制
拖拉機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近日,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山東省公安廳聯合印發了《山東省關于進一步加強拖拉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對相關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拖拉機安全技術狀態、駕駛操作人員技能水平和農村道路設施是影響農村道路安全和農機安全生產的重要因素,各地牌證核發部門要嚴格拖拉機注冊登記,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拖拉機一律不予注冊登記。要把好安全技術檢驗關,嚴格檢驗標準,對反光標識、轉向、制動、照明及信號等進行重點檢查。實施拖拉機“亮尾工程”,拖拉機
運輸機組應燈光齊全并粘貼反光標識,未粘貼反光標識的不予注冊登記、不予通過檢驗;鼓勵其他上道路行駛的農業機械粘貼反光標識或插掛反光警示旗。強化駕駛員培訓與考試,拓寬培訓渠道,規范考試程序,嚴格考試標準,切實提高拖拉機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
《通知》指出,在全省各級農業農村、公安等部門共同努力下,我省變型拖拉機清理整治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道路上仍然存在繼續使用變型拖拉機運輸作業的現象,道路安全隱患并沒有從根本上消除,各地農業農村部門、公安交管部門要持續開展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鞏固提升變型拖拉機清理整治成果。
(一)復查核實,確保應清盡清。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大復查力度,充分發動當地村干部、農村交通安全勸導員、保險營銷員、社會治理網格員、農機安全協管員進村入戶,進行“地毯式”排查,對只簽定滅失證明未收回號牌的車輛要逐一再核實、再確認。建立變型拖拉機復查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密切配合,提高整治效率。對公安交管部門查獲的變型拖拉機,由變型拖拉機查扣地農業農村部門向牌證核發地農業農村部門核實相關信息。牌證核發地要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需查扣地協助收繳號牌的,牌證核發地出具相應委托書后由查扣地協助收繳。對查扣的車輛,按照嚴于低速載貨汽車的強制報廢年限規定,多方爭取政策加大報廢力度,嚴格做到期滿報廢。
《通知》明確,在“三夏”、“三秋”和節假日等重點時期,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聯合農業農村部門,深入分析農村地區拖拉機行駛的時段、路段、區域,嚴厲查處道路上拖拉機違法載人、變型拖拉機、無牌無證、假牌套牌、拼裝改裝、逾期未檢、違反禁令標志、違法記分12分以上繼續駕駛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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