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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網 補貼動態】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潛力,促進農業生產穩定發展,近日,中共山西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于統籌利用撂荒地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實施方案》,對相關工作作了指導部署。
文件要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重點要發揮鄉鎮、村級基層組織作用,于2021年4月底前對轄區內耕地撂荒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逐村逐戶摸清底數,標識每塊撂荒地的承包戶及位置、面積、類型等信息,確保不落一戶、不漏一塊。
文件要求進行分類指導,有序推進統籌利用:
對平川地區的撂荒地,要做到應種盡種,優先用于糧食生產,擴大糧食播種面積。要健全完善糧食生產功能區管護機制,嚴禁撂荒,確保種足種滿;
對丘陵山區的撂荒地,根據立地條件,宜糧則糧、宜特則特,支持發展特色糧油、特色水果、中藥材、優質牧草等生產,增加多樣化產品供給。坡度在25度以上不適宜耕種的坡耕地,要根據國家退耕還林還草政策,將符合條件的撂荒地納入退耕還林還草規劃;
對季節性撂荒地,要通過政策支持,引導農民能種盡種,確需季節性“留白”的,引導種植綠肥等養地作物,促進耕地質量提升;
對確不適宜耕種的撂荒地,可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和規劃要求,優先用作農機具存放場所和烘干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等設施用地,解決鄉村產業發展用地難問題。
同時要通過政策扶持引導復耕復種:
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鼓勵市縣兩級加大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種糧支持力度,對丘陵地區撂荒地恢復糧食生產的給予補助。加大創業支持,對返鄉留鄉農民工利用撂荒地發展糧食規模經營和特色種養的,優先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和信貸支持。探索建立利用財政支農資金撬動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參與撂荒地復耕復種及流轉機制;
落實耕地地力保護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各地要按照國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要求,精準補貼范圍,以“一卡(折)通”形式直接兌現到戶,切實保護好種糧農民利益。要落實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提高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急需的農機產品購置補貼標準,將符合產業發展的農業機械按規定納入補貼范圍,做到應補盡補。要將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與農民保護耕地、防止耕地撂荒責任掛鉤,對棄耕撂荒耕地一年以上承包經營戶,取消次年補貼資格,待復耕后重新納入補貼范圍;
加大支持農業保險發展力度。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提標、擴面、增品”力度,積極開展小麥、玉米完全成本保險、收入保險、產量保險和未轉移就業收入保險試點,逐步實現災害險險種全覆蓋,做到愿保盡保,提高抵御農業風險能力。
此外還要規范土地流轉,促進規模經營:
完善農村土地流轉服務。健全縣、鄉兩級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提升服務能力。對長期外出務工、家中無勞動力等原因撂荒耕地的農戶,鼓勵引導其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采取出租(轉包)、入股等方式流轉土地經營權。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依法維護流轉雙方合法權益。要優化營商環境,規范引導工商資本下鄉參與撂荒耕地經營權流轉,健全利益聯結機制,發展農業產業,增加農民收入;
探索土地承包權退出機制。對長期無力耕種或因舉家外遷造成撂荒的農戶,在充分尊重個人意愿和合理經濟補償基礎上,鼓勵依法、自愿、有償退出承包經營權。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開展撂荒土地承包經營權退出試點;
加強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各地要嚴格落實《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土地經營權受讓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閑置撂荒;指導流轉雙方將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納入流轉合同內容,強化約束監督。對撂荒連續兩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內不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的,發包方應及時依法終止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要加強集體“機動地”和相關承包合同管理,盤活用好、防止撂荒,確保集體“機動地”承包費用及時、足額兌現,并按照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求納入集體收益統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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