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熱點關注】 近日,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發布通知,根據相關要求和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安排,目前已完成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平臺升級,決定即日啟用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平臺,并受理企業自主投檔。投檔系統常年受理產品投檔,并根據投檔情況分批進行形式審核、公示、通告等
投檔產品須符合《重慶市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以下簡稱“一覽表”)要求;原進入“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18-2020)”,且在“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2021-2023)”中可沿用并已確認的產品不需重新投檔(可沿用產品名單另行通知)。
投檔產品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獲得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且在有效期內,其推廣鑒定證書信息已在“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以下簡稱“鑒定信息平臺”)公開發布。
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其認證證書信息已在“鑒定信息平臺”公開發布。
3.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限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且在有效期內,其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信息已在“鑒定信息平臺”公開發布。
4.相關證書有效期到期的產品,換發新證后需要重新投檔。
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資質要求
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資質條件及其生產企業條件根據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民航重慶監管局《關于印發重慶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農發〔2017〕266號)(查閱網址:http://119.84.98.54:88/details/102.html)以及“一覽表”檔次中配置參數要求填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投檔:
1.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人員及機具;
2.列入信用中國失信懲戒對象的生產企業;
3.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尚未恢復補貼資格和已取消補貼資格的機具;
4.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督檢查中不合格的機具;
6.其它不符合投檔資質條件的機具。
此外,投檔企業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參與補貼產品投檔的企業對投檔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規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通過通知、投檔平臺下載本年度的《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企業承諾書》(附件),簽署后上傳投檔系統(有效承諾書須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印章)、企業公章、簽注時間為投檔年度、彩色掃描件),否則為無效。
生產企業要按照“投檔平臺填報模塊”及我市相關要求填報投檔信息、上傳所需資料(鑒定平臺和報告中無“一覽表”要求的配置參數,須上傳原鑒定、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要求文字清楚、圖片清晰,投檔技術參數明確等。其中,產品照片須為實際供貨產品照片,不少于3張,照片中須反映出產品的主要基本配置,輪式
拖拉機照片中須有與報告一致的翻傾防護裝置,安裝類產品須有安裝完成后產品照片;產品整機銘牌照片須與實物機具同框拍攝且清晰可辨、規范固定。
生產企業應準確選擇投檔產品所屬檔次,不得隨意提高或降低檔次,填報的投檔產品信息應與鑒定信息平臺獲取的產品信息和“一覽表”中所選檔次的產品投檔技術參數完全匹配。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在不高于“一覽表”補貼額的要求下自行填報補貼額。
提交的投檔產品信息或證明材料錯誤、不全、不清晰、不符合投檔要求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檔企業自行承擔。如發現弄虛作假、欺騙瞞報,所投產品不屬于我市“一覽表”范圍或在我市“一覽表”范圍但所投檔次錯誤的等情況,暫停受理相關產品自主投檔要求,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查處,由此造成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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