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補貼動態】 2021年農業農村部發布的新一輪農機補貼政策中明確指出“將育秧、烘干、標準化豬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設施裝備納入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范圍,加快推廣應用步伐”。為做好寧波市2021-2023年中央農機新產品(成套設施裝備)購置補貼試點(簡稱“中央新產品補貼”)工作,深入實施“機械強農”行動,支持農業高質量發展,近日,寧波市農業農村局、寧波市財政局印發了《關于做好2021-2023年中央農機新產品補貼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指出,生豬飼養成套設備、廢棄物處理成套設備、標準化設施大棚及附屬設備等3個品目,列入寧波市中央新產品補貼。生豬飼養成套設備、廢棄物處理成套設備按照《寧波市畜禽生產成套設備補貼實施細則》(附件1)要求執行;標準化設施大棚及附屬設備按照《寧波市標準化設施大棚及附屬設備補貼實施細則》(附件2)執行。產品投檔按照寧波實施意見(甬農發〔2021〕130號)的有關要求。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補貼,根據農財兩部實施意見,新的操作辦法發布之前,繼續按甬農發〔2019〕154號有關要求執行。
《通知》指出,中央新產品補貼在全市范圍內實施,中央農機購置補貼用于新產品的補貼資金規模由各區縣(市)結合資金情況自主確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購機者在此期間購置符合補貼要求的產品,安裝完成后,提出補貼申請。鼓勵各區縣(市)結合實際,制定出臺縣級補貼政策,利用地方財政資金對購置中央試點新產品進行累加補貼,促進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和設施裝備的推廣應用。
《寧波市畜禽生產成套設備補貼實施細則》中明確,補貼對象為在農業農村部畜禽規模養殖場直連直報信息系統中備案的畜禽養殖場(依據設計規模,生豬存欄300頭或年出欄500頭以上、奶牛存欄100頭以上、肉牛存欄100頭或年出欄50頭以上、羊存欄100只或年出欄100只以上、蛋雞存欄2000只以上、肉雞存欄5000只或年出欄1萬只以上,其他畜禽可按糞便排放當量折算后參照上述標準執行,以下簡稱購機者)。補貼范圍包括:生豬飼養成套設備,主要包括豬欄(母豬
分娩欄、仔豬
保育欄)、環境監測設備、氣體綜合處理設備;棄物處理成套設備,主要包括有機廢棄物厭氧發酵設備、畜禽糞便發酵罐。補貼標準:畜禽生產成套設備實行定額補貼,購置同一種類、同一檔次的機具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詳見產品補貼金額一覽表(附件3)。補貼對象年度內可享受的中央資金不超過100萬元。生豬生產養殖場優先。
《寧波市標準化設施大棚及附屬設備補貼實施細則》中明確,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簡稱購機者)。補貼范圍為農用連棟鋼架大棚和玻璃溫室。標準化設施大棚按標配整體進行補貼,“非農化”項目不予補貼。購機者年度內享受中央及市級補貼資金實行總額限制,其中個人不超過30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不超過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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