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輪式拖拉機和輔助駕駛(系統)設備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的通知
各師市農業農村局:
為落實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22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22〕13號 )工作要求,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在對輪式拖拉機和輔助駕駛(系統)設備產品市場價格采集、補貼額測算基礎上,商兵團財政局對兵團輪式拖拉機和農業用北斗終端補貼額進行調整(詳見調整表)。
一、調整情況
(一)輪式拖拉機。根據補貼情況和市場銷售價格綜合測算,下調40馬力及以上27個檔次的輪式拖拉機補貼額。
(二)農業用北斗終端。下調輔助駕駛(系統)設備品目農業用北斗終端檔次補貼額。
二、工作要求
為保持政策連續性,調整后的輪式拖拉機和輔助駕駛(系統)設備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從2022年8月10日起執行,2022年8月10日(含當天)之前購買的機具,以購機發票日期為準執行原補貼標準。各師市農業農村局要做好政策宣傳,做到信息公開,切實加強補貼機具的核驗和監管,常態化做好補貼機具市場價格監測,及時發現、解決相關問題,認真總結和積累經驗,確保政策實施穩定有序。
附件:1.《兵團輪式拖拉機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調整一覽表》
2.《兵團輔助駕駛(系統)設備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調整一覽表》
附件下載:
關于調整輪式拖拉機和輔助駕駛(系統)設備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的通知.pdf
兵團農業農村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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