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的通知
川財農〔2022〕156號
有關市(州)、擴權縣(市)財政局、農業(農牧)農村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農田建設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農〔2022〕89號)文件,經研究,現提前下達你地2023年中央財政農田建設補助資金如數(詳見附件),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2-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農林水支出”科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2〕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提前通知額度做好預算編制、分解下達等相關工作。
二、此次下達的中央財政農田建設補助資金全部列入直達資金管理,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的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財政部對直達資金實行動態監控。
三、財政部門在向下級下達該項轉移支付時,應單獨下達預算指標文件,并保持中央直達資金標識不變。財政部門將中央直達資金分解落實到單位和具體項目時,對資金來源既包括中央直達資金又包括其他資金的,應在預算指標文件、信息管理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和登錄預算指標。
四、請依據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加強對直達資金的監督管理,緊密跟蹤資金使用情況,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并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進展情況。
五、請嚴格按照中央財政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及農業農村廳相關要求,全面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要嚴格執行公告公示制度,加強對項目實施、資金撥付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做到規范透明,陽光操作。
六、請各地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19〕48號)、《四川省省級預算績效目標管理辦法》(川財績〔2017〕5號)等要求,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做好區域績效目標監控和績效評價,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分解下達的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七、安排給脫貧縣的資金,按照財政部等11部門《關于繼續支持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的通知》(財農〔2021〕2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農田建設補助資金分配及績效目標表
附件: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農田建設補助資金分配及績效目標表.xls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1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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