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有效期滿注冊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3號)《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農機發〔2019〕3號)要求,自2019年4月1日起,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的產品,由生產者在證書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對下述情況進行確認:
(一)產品在證書有效期滿時符合現行大綱的要求和國家相關規定;
(二)營業執照或登記注冊文件合法有效;
(三)證書信息未發生改變或證書信息發生改變已按規定進行變更;
(四)產品結構、型式和主要技術參數未發生變化或發生變化未超出現行大綱允許范圍;
(五)產品未在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督檢查中出現不合格;
(六)未涂改、轉讓、超范圍使用證書。
經確認無誤后,生產者自行從“新疆農機試驗鑒定信息管理服務平臺”進行注冊,經我站審查符合要求的,由我站換發新證書。
企業注冊時提交的材料: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注冊申請表(見附件1)、原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企業確認書(見附件2)、原推廣鑒定報告及檢驗報告,變更報告(如有)、產品規格對照表(見附件3)。
各生產者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對確認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如遇國家的相關要求發生變化,本通知將及時調整,并發布補充通知。有效期滿注冊的相關要求以補充通知為準。
附件:
附件1: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注冊申請表
附件2: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有效期滿注冊企業確認書
附件3:產品規格對照表
自治區農牧業機械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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