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兩會召開之際,為貫徹落實好國家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充分發揮國家政策效益同時,為鼓勵廣大農民群眾及農機經銷商購置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推進山西省平遙縣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量發展,平遙縣農業農村局召集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的工作人員和10余家農機經銷商召開“平遙縣2025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業務培訓暨警示教育會”。
一、成立農機購置補貼領導組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遵照“省級組織協調,市級監管督促,縣級具體實施”的體制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發揮領導組作用
建立“誰辦理、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貫徹落實農業農村局組織實施、審核監管責任;財政局資金兌付、資金監管責任。形成管理閉環、責任明確的機制。
三、優化服務、公開信息、接受監督
農業農村局運用各種媒體和多種宣傳方式,全方位開展補貼政策與實施工作宣傳解讀,著力提升政策知曉度和實施透明度,建立信息審核發布機制,健全完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對補貼的15大類32個小類65個品目進行公示,按年度公告本縣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或細則、操作規程、補貼機具信息,近三年縣域內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咨詢投訴舉報電話,違規查處結果,省發布的補貼退額一覽表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培訓學習、交流討論
在會上,楊部長詳細講解了關于印發《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結合相關的典型案例,對購置補貼政策的新變化進行了重點強調,同時為確保補貼資金安全,核驗程序規范,提高辦補效率,進一步便民利民,要求農機經銷商核實好購機者身份信息,購買補貼機具稅控發票等信息,要求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的工作人員要核實發票、機具實物上的固定銘牌和系統的信息三方面是否一致。上述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產銷企業和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分別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通過交流討論,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最后,楊局長強調,經銷商必須做到誠信、守法經營,確保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惠農資金用好用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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