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農業農村廳、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實施2025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在原有政策基礎上,擴大報廢補貼范圍并提高報廢補貼標準。詳情如下:
擴大補貼范圍
在蘇農機〔2024〕17號文件明確的9類農機基礎上,將水稻
拋秧機、田間作業監測終端、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糧食色選機、
磨粉機、
油菜收獲機、拖拉機運輸機組、谷物(糧食)干燥機外置熱源等8類農機納入報廢補貼范圍。拖拉機運輸機組指納入牌證管理的手扶式、方向盤式拖拉機運輸機組,包括當前已注銷、已失效的牌證。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報廢時可以不帶電池。
提高補貼標準
新增機具報廢補貼額由全省統一測算,報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備案后實施,具體補貼額見附件。鼓勵農機智能設備升級,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田間作業監測終端、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報廢補貼申領以新購置符合國家規范的同種類機具設備為前提,報廢時需提供2025年1月1日以后新購機憑證。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報廢補貼額由每臺800元提高到每臺1200元,田間作業監測終端、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報廢補貼額測算在國家明確的測算基礎上提高50%。水稻拋秧機參照4行及以上手扶步進式水稻插秧機(簡易型)進行報廢。

此外,《通知》還提出,支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的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在優先用于農機報廢補貼兌付的同時,播種機、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報廢并購置同種類機具的更新補貼以及田間作業監測終端、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新購置補貼也可使用國債資金予以兌付。各地要管好用好報廢更新補貼資金,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優化補貼申請和資金兌付流程,增加結算批次,年底前將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及時完成錄入和兌付。國債資金實行限額管理,省級以上資金使用以當年資金分配數量為限,若某地區用完省以上下達的資金額度,超出部分由該地區通過地方資金支持,省級不再承擔。鼓勵探索實施補貼資金提級兌付。
注:本文由農機網(m.azho.cn)整理發布,資料來源: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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