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廳屬有關單位:
為切實維護機手權益,推動盡快解決
拖拉機和
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準駕機型與拖拉機機具登記類型不一致的矛盾,現將準駕機型為G的駕駛證(以下簡稱G證)換發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傳引導
四川省登記為“大中型拖拉機”的車輛已于2024年12月20日全面清零,拖拉機駕駛人持有的拖拉機駕駛證準駕機型G(大中型拖拉機)目前也無對應準駕機型,出現了駕駛證準駕不符或者無機可駕的情形,對駕駛人合法權益造成一定影響。各地要依據“四川農機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中駕駛人信息,采取短信、微信、公告等多種方式,加大對持準駕機型為G的拖拉機駕駛人的宣傳告知力度,引導其自愿前來換證,全面維護機手權益,保障農機源頭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二、嚴格規范辦理換證工作
各地要認真執行《拖拉機和聯合
收割機駕駛證管理規定》(農業部令2018年第1號)和《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農機發〔2018〕2號)文件規定,嚴把駕駛證申領關,嚴禁變相新增G證。對即日起自愿前來辦理準駕機型G換發G2駕駛證的,嚴格審查比對原始檔案,符合規定的即可辦理換證。按照《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管理規定》(農業部令2018年第1號)第三十條有關要求,對持有G證超過有效期未滿1年的,可直接換證;對持有G證超過有效期1年以上未換證被注銷,但被注銷駕駛證未超過2年的,組織駕駛人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后,辦理恢復駕駛資格和換證;對于年滿70周歲的,不再辦理換證。對不符合換證規定的拖拉機駕駛人,嚴格按照初次申領要求,組織通過駕駛證申領全科目考核合格后方可辦理證件核發。
三、其他工作要求
拖拉機駕駛證換證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地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精心組織實施。要加強與行政審批部門的協調,加快換證進度,提升換證效率;強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配合,大力推動拖拉機安全聯合治理,嚴查違反禁令標志、懸掛使用已注銷拖拉機號牌、使用偽造變造拖拉機號牌、行駛證、無證駕駛拖拉機、準駕不符等違法行為,力爭在2025年底全國變型拖拉機全面清零前完成換證工作,鞏固我省存量變型拖拉機清零成果。有關G證換證情況,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及時抄告同級公安交管部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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