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圍繞鄉村振興,提出持續增強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著力壯大鄉村富民產業、著力推進鄉村建設、著力健全鄉村治理體系、著力健全要素保障和優化配置體制機制等六方面措施。
《實施意見》提出,要落實新一輪千億斤糧食產能提升行動,確保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穩定。推動大豆、油料等作物穩產提質。穩步推動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稻谷、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全覆蓋。
《實施意見》要求,推進農業科技力量協同攻關,深入實施種業振興行動,推進小站稻、蔬菜、肉羊、水產等優勢種業育種創新。鼓勵首臺(套)重點農業機械化產品示范應用,持續實施老舊農機報廢更新。發展智慧農業,加快天津智能農業研究院建設。
同時,扶持畜牧業穩定發展,嚴格落實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和肉牛、奶牛生產穩定發展支持政策,推進產業紓困。支持符合條件的家庭牧場和奶農合作社發展乳制品加工。強化生豬屠宰檢疫執法監管,加強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點人畜共患病防控。
耕地保護方面,《實施意見》要求強化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嚴守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嚴格落實“以補定占”。分類有序做好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非糧化”整改。建設高標準農田30萬畝以上。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推進撂荒耕地利用。持續優化耕地布局,在確保耕地總量不減少和落實占補平衡要求前提下,將河道湖泊內影響行洪安全等的不穩定耕地逐步調出。
注:本文由農機網(m.azho.cn)整理發布,資料來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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