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作為新型智能化農機裝備,能夠解決地面機械在復雜環境下病蟲害防控作業難題,施藥作業具有快速高效、適應性廣、作業范圍大等特點,為提升糧食抗災保豐收能力、提高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機械化水平、促進農業綠色和可持續發展提供有效裝備支撐。
為充分發揮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引領示范作用,推動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農業領域規范應用,促進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量發展,大連市農業農村局印發了《大連市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 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補貼詳情如下:
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補貼標準
按照《大連市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補貼額一覽表》執行,共分6個檔次。其中,多旋翼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4個檔次,單旋翼2個檔次。
補貼產品及生產企業條件
(一)產品條件
除補貼額一覽表規定的基本配置和參數外,補貼產品還需具備以下技術條件:
1.空機重量不超過116千克,起飛全重不超過150千克;
2.最大平飛速度不超過50千米/小時,最大飛行真高不超過30米,最大飛行半徑不超過2000米,具備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監視能力;
3.有操作人員身份密鑰接入裝置,能夠做到經密鑰連接后方可作業飛行;
4.加裝有飛行控制芯片、電子圍欄、避障系統軟件、作業飛行數據實時記錄存儲設備,具備防重噴漏噴、防農藥漂移功能,能夠實現作業飛行可識別、可監測、可追查;
5.獲得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資質采信認證機構頒發的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二)生產企業條件
1.在遼寧省投檔并審核通過;
2.在我市申領補貼的產品飛行記錄應保存不少于3年;
3.具備良好的售后服務能力;
4.簽訂大連市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生產企業承諾書。
補貼申請條件
(一)大連市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補貼起始日期與遼寧省保持一致,即補貼機具必須是2024年12月23日后購置且符合政策要求的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以發票日期為準)。
(二)在申報補貼前,已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完成實名登記或國籍登記,并在申請補貼的機具上粘貼登記標志;
(三)已投保財產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并提供保險單,保險期不少于1年;
(四)已完成不少于1000畝的農業生產作業量,需提供作業合同、作業量證明等相關材料;
(五)簽訂大連市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補貼對象承諾書

注:本文由農機網(m.azho.cn)整理發布,資料來源:大連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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