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根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安徽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實施細則》規定,為規范開展我省農機產品的試驗鑒定申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申請鑒定的產品應在農業機械生產者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為合格產品,產銷量滿足現行農機鑒定大綱的要求。農機鑒定大綱文本請在“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網址:http://202.127.42.49:8080/nongji/front/main/jddg.do?id=3)自行下載查閱。
二、申請范圍
申請鑒定的農機產品所屬品目及鑒定大綱應在2026年《安徽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產品種類指南》(另文印發)規定的范圍內。鑒定產品種類指南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三、申請時間
網上鑒定申報系統全年開通。有作業季節要求的產品,為確保年度內現場試驗順利開展,應提前2個月申報鑒定。
證書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允許提交證書注冊申請。同時,為確保證書到期前完成全部注冊程序,企業原則上至少提前3個月提交申報材料。
四、申請材料
申請者應通過“安徽省農機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系統”(網址:http://117.68.7.25:8088/appraisal_font )注冊、登錄,在系統中填寫并提交申報材料:
(一)申請表(附件1)、產品執行標準、產品規格表(格式見對應的鑒定大綱)、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照片及銘牌照片;
(二)用戶名單(附件2)及證明材料(附用戶的身份證照片、人機合影和購機發票等,僅推廣鑒定提供);
(三)實行強制認證或者生產許可管理的產品的證書及附件(如適用);
(四)可采信的檢驗檢測、適用性試驗驗證報告(如適用);
(五)委托銷售者申請的委托書(如適用);
(六)產品創新性說明材料(僅專項鑒定提供);
(七)生產量和銷售量證明材料(生產記錄、主要零部件的采購進貨記錄、出庫記錄、銷售合同或發票、轉賬記錄等,僅推廣鑒定提供);
(八)企業地址信息證明材料(企業注冊地址和實際生產地址產權證明文件或租賃合同);
(九)產品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材料(如適用);
(十)其他資料(如適用)。
上述材料均應提供簡體中文版本,紙質材料不需郵寄,按照《安徽省農機試驗鑒定紙質申請材料目錄》(附件3)準備齊全,當網上申請被批準受理后,由鑒定人員到企業現場查驗確認,在試驗鑒定項目完成后整理存檔。
五、有關要求
(一)為合理調配鑒定資源,保證全年鑒定工作高效開展,企業應根據農業生產的季節性特點,按照鑒定大綱要求及企業自身情況,及早制定全年鑒定申報計劃,提前準備好申報材料。申請者應在3個工作日內集中提交申報材料,且每半年內僅允許集中申報一次,不予追加或調換。
(二)申報多個產品時,每個產品型號應單獨填報。符合鑒定大綱規定的涵蓋機型或鑒定單元,應與主機型合并申報。每個產品型號的紙質材料分別用燕尾夾裝夾整齊,不得將多個產品的材料合并裝夾。所有的復印件材料應使用A4紙,字跡清晰,容易辨認。
(三)產品照片、用戶名單、生產量和銷售量、產品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材料等內容,應對應鑒定大綱中的要求提供。鑒定大綱中規定可采信第三方檢驗檢測報告的項目,需在申請時一并提供。
(四)證書有效期滿前仍符合現行鑒定大綱要求的,實行注冊管理。企業應按照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總站公布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滿產品與現行推廣鑒定大綱的符合性確認方法》進行自查,確認符合要求的,通過鑒定申報系統提交證書注冊申請材料,具體操作可在鑒定申報系統“最新通知”欄查閱《證書注冊操作手冊(企業端)》。
(五)配套
柴油機的農機產品應達到國四排放要求。企業應在提交證書注冊申請前完成國四產品變更確認,證書中全部產品型號應變更為國四產品,否則注冊申請不予受理。
(六)申請者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因提供材料不實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請者自行承擔。
六、聯系方式
安徽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綜合業務科,電話:0551—65128029(產品鑒定)、65127184(到期注冊),地址:合肥市包河區洞庭湖路3355號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南區)25樓,郵政編碼:230091 。
附件:1.安徽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申請表(樣式)
2.用戶名單
3.安徽省農機試驗鑒定紙質申請材料目錄
安徽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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