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試驗鑒定及保持證書有效性相關工作的提示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農機鑒定工作,切實維護鑒定證書的嚴肅性,推動獲證產品質量與管理水平持續提升,現就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積極配合農機化管理部門工作
按照農業農村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及檢驗檢測管理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24〕9號)要求,市縣農機化管理部門應對農機鑒定申請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等進行核實,并對獲證企業生產經營及產品質量保障狀況等開展調研。請各相關企業積極配合所在地農機化管理部門,按要求完成農機鑒定事前核實與事后調研工作,確保鑒定工作銜接順暢,相關信息真實準確。
二、嚴格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
各獲證企業應高度重視產品質量,并確保產品生產的一致性。要密切關注產品執行標準的有效性,產品執行標準換版或更新后,應及時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聲明公開最新版本,同步更新產品說明書、銘牌等文件中的相關信息,確保執行標準與平臺公開聲明一致。
三、及時辦理證書信息和實際生產地址變更
企業名稱或注冊地址或實際生產地址發生變更,只要與已獲得的證書書面不一致,須自變更完成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農機試驗鑒定證書信息變更申請,進行證書變更,以免過期證書撤銷。
四、及時注銷不再保留的證書
企業應及時梳理已獲得的證書,對于已不再生產、不再銷售或不符合現行大綱要求的獲證產品,企業應主動、及時申請辦理相應鑒定證書的注銷手續,避免證書無效使用帶來的風險。
五、及時申請證書注冊
為確保證書注冊工作如期完成,持證企業應于證書有效期滿前至少3個月提交注冊申請。否則因申請過晚,易導致注冊工作未能在證書有效期內完成,證書失效。
六、密切關注行業政策動態
請各企業指定專人,通過“中國農業機械化信息網”及其“應用系統—試驗鑒定管理”、“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山東農機化網”及其“網上應用系統—試驗鑒定”等正規官方渠道,及時關注并學習掌握最新的農機鑒定相關政策、大綱及管理規定,確保鑒定工作順利推進,獲證產品持續符合相關要求。
請各企業認真對照上述提示,開展自查自糾,切實履行責任,共同促進農機鑒定工作有序開展。
山東省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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