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熱點關注】 加快在東北適宜區域全面推行保護性耕作,對于遏制黑土地退化、恢復提升耕地地力、夯實國家糧食安全基礎,具有重要意義。為推動《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行動計劃(2020—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有序規范實施,3月26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了《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行動計劃實施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此次行動實施區域為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的赤峰市、通遼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市。重點支持玉米生產應用保護性耕作技術,兼顧大豆、小麥等作物生產。
《指導意見》明確總體目標為:力爭到2025年,東北地區保護性耕作面積達到1.4億畝,占東北適宜區域耕地總面積的70%。形成完善的保護性耕作政策支持體系,充分調動廣大農民和地方發展保護性耕作的積極性。形成完善的保護性耕作技術裝備體系,夯實全面推行保護性耕作的物質技術基礎。形成完善的保護性耕作推廣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保障技術應用規范到位。經過持續努力,保護性耕作成為東北適宜區域主流耕作技術,實施區域耕地質量和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定提升,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明顯增強。
年度目標為:在穩定糧食生產的前提下,積極穩妥確定保護性耕作具體實施區域和年度實施目標。實施面積計劃要與農戶的認知接受程度和關鍵機具保障服務能力相適應,充分尊重農民意愿,不搞強迫命令。2020年在東北四省(區)實施保護性耕作4000萬畝(其中內蒙古自治區700萬畝、遼寧省800萬畝、吉林省1300萬畝、黑龍江省1200萬畝),每個省(區)建設保護性耕作整體推進縣不少于8個、縣鄉級高標準保護性耕作應用基地不少于30個。2021—2025年各省(區)年度任務,根據前一年度實施情況具體確定。
此外,在資金補助方面,《指導意見》指出,中央財政從現有渠道安排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補助資金,以“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下達地方實施。省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下達的任務清單,科學測算分配中央財政相關補助資金,支持開展秸稈覆蓋免(少)耕播種作業及建設高標準保護性耕作應用基地。秸稈覆蓋免(少)耕播種作業補助對象為實施保護性耕作的農業經營主體和作業服務主體;補助標準由各地綜合考慮本轄區工作基礎、技術模式、成本費用等因素確定,可對不同區域不同技術模式實行差異化補助;鼓勵各地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先作業后補助、先公示后兌現”等方式實施,支持有條件的農機合作社等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承擔補助作業任務,提高補助實施效率和作業質量。各地要統籌用好相關資金,加大保護性耕作整體推進縣和縣鄉級高標準應用基地建設的支持力度,鼓勵先行先試、連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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