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中央財政2022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第三批)的通知
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區財政局、市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關于再次下達2022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農〔2022〕74號)文件精神,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應對農資市場價格上漲形勢,保障種糧農民合理收益,今年中央財政再次下達2022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
實際承擔農資價格上漲成本的水稻種植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種糧的農民,流轉土地種糧的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經營主體,以及開展糧食耕種收全程社會化服務的個人和組織等。
二、補貼標準
按照市統計局今年水稻種植面積,將中央財政下達的三次補貼資金和市級財政配套資金統籌使用(詳見附件)。各區自行制定補貼標準,區、市有關單位補貼統計范圍內補助對象的補貼標準保持一致。
三、發放方式
資金通過糧食風險基金專戶下達。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方式為現金補貼,采取“一卡(折)通”直接發放。
四、使用范圍
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主要用于緩解農資價格上漲帶來的種糧增支影響,保障種糧農民合理收益。
五、工作要求
(一)細化補貼方案。各區和市有關單位要結合當前水稻生產實際和前三批資金發放情況,制定本地區、本單位一次性補貼發放方案,明確補貼標準、補貼方式及操作程序,鼓勵有條件的區(單位)加大一次性補貼資金發放力度。本批次一次性補貼于9月底全部發放完畢。
(二)規范操作程序。各區和有關單位要規范補貼流程,結合當前水稻種植面積核實工作,確保補貼面積真實有效,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種糧農戶手中,補貼情況公開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三)加強資金監管。財政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和銀行做好補貼資金的監督管理,跟蹤資金發放情況,確保補貼資金足額、及時、準確,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資金。各區農業農村委、區財政局應于10月9日前將一次性補貼發放情況上報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
(四)加強宣傳指導。各區政府、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利用各種有效途徑、方式方法,加強政策宣傳告知,擴大農民政策知曉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提高種糧農民生產積極性,保障農民收入。
附件:中央財政2022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第三批)資金分配表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22年9月14日
附件
中央財政2022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第三批)資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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