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新疆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后監督結果的通報
各有關單位:
2022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牧業機械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以下簡稱質監站)依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以下簡稱《鑒定辦法》),《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以下簡稱《工作規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組織開展了2022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后監督工作,現將監督檢查結果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質監站制定了《2022年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后監督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工作要求和中心紀委的監督下抽取監督對象和監督檢查人員,成立監督檢查小組,按照規定的監督內容和方法完成監督任務。
(一)監督對象
從全國農機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我站2020年核發的120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中,隨機抽取12個證書進行證后監督檢查。
(二)監督人員
在質監站具有檢驗資格技術人員中,采取隨機方式抽取監督組長,和檢驗人員組成證后監督小組。每個小組由2-3人組成,其中1人任組長,組長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資格。
(三)任務分配
監督任務原則上按生產者所在地區進行分配,并根據監督人員回避原則進行適當調整。
(四)監督內容
一是檢查企業名稱、地址一致性。檢查營業執照與鑒定證書、鑒定報告、全國農機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證書信息中的企業名稱及注冊地址信息是否一致。二是檢查產品一致性。檢查樣機銘牌上的產品型號、產品名稱與鑒定證書和鑒定報告中內容是否一致,整機結構型式、主要技術參數及關鍵部件配置與鑒定、檢驗報告是否一致,如有變更是否符合規定。三是檢查證書和標志使用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存在涂改、轉讓、超范圍使用鑒定證書和標志等情況,是否存在偽造、冒用或使用過期的鑒定證書和標志等情況,制作的標志格式及內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五)監督方法
采取現場調閱審查相關記錄和樣機一致性檢測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監督檢查結果
本次共隨機抽取了11家生產企業的12個證書,其中3家生產企業的3個證書由企業申請注銷。對剩余的8家生產企業的9個證書完成了監督檢查。其中,5家生產企業的5個證書監督檢查結果為“合格”,占比56%;1家生產企業的1個證書監督檢查結果為“整改確認后合格”,占比11%;3家生產企業的3個證書監督檢查結果為“不合格”,占比33%。
三、發現主要問題
從監督檢查情況看,我區多數生產者能夠自覺遵守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推廣鑒定產品、證書證章管理及產品、生產者信息變更有關規定,但監督中也發現存在一些不能忽視的問題。
(一)個別產品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標志未按規定的式樣或參數制作。
(二)個別產品因企業自身原因,破產清算或停止生產銷售獲證產品,生產企業未及時申請撤銷證書。
(三)個別企業注冊地點發生改變在3個月內未申請變更。
四、監督檢查結果處理
(一)按照《工作規范》和《實施細則》要求,監督結論為“合格”及“整改確認后合格”的,其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維持有效(見附件1)。
(二)證后監督結論為“不合格”的,依據《工作規范》第三十條規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予以撤銷(見附件2)。
(三)符合注銷情形的,根據《鑒定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由質監站注銷其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見附件3)。
附件:1.維持有效的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目錄
2.撤銷的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目錄
3.注銷的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目錄
1.維持有效的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目錄.doc
2.撤銷的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目錄.doc
3.注銷的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目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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