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補貼動態】 開展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與應用補貼,能有效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降低農民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機成本,推動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應用普及,對促進農業科技創新和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植保機械是青海省農業生產中的薄弱環節,高效植保機械的不足制約了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的落實。而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是高效植保機械的重要產品,藥效較傳統藥械提高30%左右,同時也解決了葉面肥
施肥機具無機可用的困局。
近日,青海省農業農村廳印發了《青海省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簡稱《方案》),確定對單旋翼、多旋翼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開展補貼工作,基本配置和參數與《2024—2026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保持一致。
補貼標準
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與應用補貼實行定額補貼,補貼額測算比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補貼標準以青海省測算公布的補貼額一覽表為準。具體是:
1.“10—20L多旋翼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補貼額為6000元;
2.“20—30L多旋翼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補貼額為9000元;
3.“30—50L多旋翼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補貼額為12000元;
4.“50L及以上多旋翼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補貼額為14400元;
5.“15L—25L單旋翼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補貼額為9000元;
6.“25L及以上單旋翼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補貼額為12000元。
補貼對象、補貼條件
青海省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國有農牧場、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購機者購買的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數量應與生產、服務規模相適應。
購機者應持有或擁有一定數量人員持有操作證書。在申報補貼前,已按照有關規定完成實名登記激活、依法投保責任保險、至少完成500畝次的農機作業量。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具有健全的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營管理制度體系,可提供出入庫登記、專人保管、植保作業流程、安全飛行管控、作業記錄統計等制度。
補貼操作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整體上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 先購后補、直補到卡(戶)"。購機者申報補貼時應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購機發票及相關支付憑證、補貼申請表、操作人員證明、作業量證明、保險憑證等相關資料,按《青海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申辦補貼。
注:本文由農機網(m.azho.cn)整理發布,資料來源:青海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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