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熱點關注】 農民合作社是廣大農民群眾在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是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中堅力量。據資料顯示,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國注冊登記的農民合作社達220.3萬家,輻射帶動了全國近一半農戶,成為推進鄉村振興的骨干力量。為推動河南省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近日,河南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的實施意見》(豫農領辦文〔2019〕32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就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作了相關部署。
《實施意見》從提升規范化水平、強化服務帶動、加強利益聯結、開展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加強示范等幾個重點工作方面作了具體安排。
此外,在財政支持方面,《實施意見》明確要加大財政項目扶持力度,各級財政支持的各類小型項目,優先安排農民合作社作為建設管護主體。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參與實施農村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技推廣、農業社會化服務、現代農業產業園等涉農項目。統籌整合財政資金,加大對農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把深度貧困地區的農民合作社、縣級及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等作為支持重點。落實農民合作社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民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對農民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
種子、種苗、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對農民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一定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農民合作社申請并獲得
農產品質量認證、品牌創建等給予適當獎勵。鼓勵農民合作社合建或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共建倉儲烘干、晾曬場、保鮮庫、農機庫棚等農業設施,重點支持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設電商平臺。
在農業保險方面,鼓勵各地探索開展產量保險、農產品價格和收入保險等保險責任廣、保障水平高的農業保險品種,滿足農民合作社多層次、多樣化風險保障需求。穩步推廣指數保險、區域產量保險、涉農保險,探索開展一攬子綜合險,將農機大棚、農房倉庫等農業生產設施設備納入保障范圍。在及時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推進稻谷和小麥完全成本保險、“四優四化”農產品完全成本保險、農業大災保險等試點,探索構建涵蓋政策險、商業險的農業保險產品體系。將農民合作社納入河南省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范疇,為農民合作社建立信用檔案。多部門聯合行動,堅決防止以農民合作社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實施意見》還在創新金融服務方式、落實用地用電政策、支持人才培養引進等方面作了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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